12月10日,廣東省市場監管局官網發布2018年廣東省移動電話用鋰離子電池產品質量“雙隨機”專項監督抽查結果。本次抽查了廣東省內50家企業生產的50批次移動電話用鋰離子電池產品。經檢驗,發現2批次產品不合格,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4%,不合格項目涉及“高溫外部短路”和“重物沖擊”2個項目。
本次被抽查50家生產企業(50批次)包括大型企業12家(12批次),中型企業19家(19批次)、小型企業19家(19批次),大、中、小型企業占被抽查企業總數的比例分別為24%、38%和38%。抽檢發現2家企業生產的產品不合格,均為中型企業,中型企業不合格發現率為10.5%。
對本次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,該局已責成相關地市質監部門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》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》等規定,責令企業停止生產、銷售不合格產品,并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,依法組織復查;對產品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生產企業依法進行查處。